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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福清政府储备地2013-061号方位与规划条件

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8-9-23 13: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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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地2013-061号,地点位于福清市海口镇洋坂村、岑兜村(具体详选址红线图)。 2.用地情况:A、用地面积约70610平方米(合105.915亩);B、具体用地面积今后以市国土局最后核定的面积为准。  3.用地性质:住宿餐饮(四星级酒店及配套娱乐)、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文体娱乐用地)。 4.用地强度:(1)、容积率:1.4-1.8(含1.4和1.8);(2)、建筑密度为35%~40%(含35%,40%)。 5.建筑规划要求:㈠、⑴、北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20米以上(其中15米为绿化带),东侧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13米以上,多层建筑(含中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9米以上,西侧高层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9米以上,多层建筑(含中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6米以上,南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10米以上;(2)、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原则上不大于70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原则上不大于80米;㈡、在满足上述要求同时,并应满足建筑间距、退距要求及消防、安全等间距要求,同时应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要求;㈢、建筑应满足闽江调水工程管线的安全要求,地块出让后,办理总平面布局图时应取得闽江调水主管部门的批准,方能指导单体设计。 (三)地下部分:各侧地下室建筑红线后退规划路及用地边线距离:50米规划路为15米以上、其余各侧后退用地红线5米以上。 6.交通出入口方位:大真线、北侧50米规划路、南侧18米规划路。 7.绿化:绿地率为30%~35%(含30%,35%),其中沿50米规划路一侧原则上应设置乔木绿化带,具体今后以审定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公共设施建成后,产权应无偿移交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设置项目如下:、设置公共厕所2处,每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沿城市规划路设置并对外开放;(2)、垃圾集散间设2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3)、其它配套设施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其中配套用房应设在一层或二层。 10.其他:1)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停车泊位的配置及计算容积率规则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执行;3)其它未明确的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执行;4)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审批依据及规划指标设置要求:1、2013年5月15日《市委市政府2013年第7次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例会纪要》;2、2013年7月2日《市委市政府2013年第11次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例会纪要》;3、福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三)《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纪要》;4.2013年7月30日福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三)。 12、今后寺底水库泄洪道改线、高压线、有线电视和电信管线迁移若经过该地块,地块竞得者应无条件服从政府的市政规划要求。 13.备注:本项目为面积63.0285亩的政府储备地2012-008号和政府储备地2012-001号中的42.8952亩地块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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