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租户本人到场选房的情况
意向租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港澳台等人员请携带港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意向租户委托他人到场选房的情况
受托人提供意向租户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均签字捺印,模版详见附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选房日期
2026年1月6日-1月7日
(二)选房轮次安排
2026年1月6日上午轮次,正式选房顺序号1-20号
2026年1月6日下午轮次,正式选房顺序号21-50号
2026年1月7日上午轮次,正式选房顺序号51-80号
2026年1月7日下午轮次,正式选房顺序号81-119号
(三)签到时间
上午轮次签到时间:8:00-9:00前,正式选房时间:9:00。
下午轮次签到时间:13:30-14:30前,正式选房时间:14:30(上午场结束后开始)。
如人员提前到齐的,将会提前开始选房,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一)签到
请各意向租户在所属轮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
【备注】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请各意向租户在所属轮次内尽早到现场有序排队进行签到,签到时的顺序并不影响正式选房顺序!请各位,放松心态,有序签到,如签到处人员过多,可先行到大厅展板区域了解房源信息,再根据签到处人流情况进行签到,或在大厅等候区内稍作休息,工作人员会主动通知未签到人员进行签到。
(二)等待叫号
意向租户在等候区就座,根据大屏幕显示以及语音播报依次进场进行选房。
(三)选房确认
1.房源配租标准
面积70㎡及以下户型的,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即可申请;
面积约71-140㎡户型的,需不低于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共同申请租赁;
面积约141-240㎡户型的,需不低于3-4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共同申请租赁。
【特别注意】:意向租户可在申请审核通过的面积内(即意向租户提交的“福清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房源面积”)、在本次公示的房源库(详见附件)中选择符合条件的房源(按“户型”核定),房源先到先得,选完为止。原“申请表”中填报的意向小区仅为意向参考,不作为选房审核依据。
2.房源选定
每户意向租户应在10分钟内从符合房源配租标准面积内选定租赁房源(房源先到先得,选完为止),并当场签署《保障性租赁住房承诺书》(一式壹份)。请意向租户提前至展板处了解房源情况,提前考虑自己心仪的房源范围及备选方案。
请注意!超时或者当天未准时到场的意向租户,将顺延至当轮次最后一位(如上午参加选房,可顺延至上午最后一位,以此类推),如果当轮内仍未完成选房的,将顺延至下轮次最后一位,若该批次所有选房结束后仍未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后续仍想租赁房源的,需重新申请。
【备注】进场选房的意向租户需向工作人员递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护照等),若有委托还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告知工作人员选定的具体楼栋、单元号并签订对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诺书》。
3.房源选完情况
若意向租户可选面积范围内的所有房源在某一时段选完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将通过现场或短信或电话通知意向租户本次选房资格自动取消,未到场的意向租户可无需再前往现场。后续仍有租赁需求,届时可重新报名申请。
(四)房源信息获取途径
选房大厅将实时更新已选房源情况,意向租户可自行关注显示屏及展板房源信息。
(五)选房结果公示
全部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将在“福清城投集团”公众号及福清城投集团公示栏上公示选房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合同签订
选房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若为现房,意向租户需缴纳押金、首期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若为期房,意向租户需先行缴纳押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待房源完成装修后,进行房源交接及缴纳首期租金。
【注意】
1.若期房因施工等客观原因导致房源无法在期限内完成交付,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意向租户与安住公司互不承担责任。安住公司在确定无法交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租户已缴纳的押金。
2.若意向租户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安住公司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租户所缴纳的押金,且意向租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七)选房保证金退还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选房保证金在选房结束后的3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未参与选房活动的;
(2)参与选房但未选定房源的;
(3)意向租户完成选房签字确认,足额缴纳租赁首期租金及押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2.意向租户签署《保障性租赁住房承诺书》后,因个人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定房源,选房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安住公司所有:
(1)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确认结果的;
(2)未按约定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
(3)未按约定缴纳租赁押金的;
(4)未按约定缴纳首期租金的;
(5)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资格,限期内未及时完成公租房腾退手续的;
(6)其他因意向租户主观原因导致租赁关系无法成立的情形。
保障性租赁住房具备交付条件后,安住公司将通知意向租户携带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交房,由受托人携带经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按照相关流程领取房源钥匙。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清安住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若有疑问可至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创业大道辅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南220米国资小镇2号楼一层咨询或拨打联系电话:62826327。
特别说明:
1.“意向租户”是指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公开报名期间,按规定提交《福清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全套所需材料,并通过审核获得选房资格的人员。意向租户包含申请表中载明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2.“选房”是指意向租户以经核定的申请面积上限为约束条件,在当期公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中,按照选房规则与顺序,选定具体房屋作为承租标的的过程。
附件:
1.正式选房顺序表
2.授权委托书(模板)
3.房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