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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1]HZZB[GK]2022016-1)
一、项目编号:[350181]HZZB[GK]2022016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HZZB[GK]2022016-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 | 75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HZZB[GK]2022016-1 包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5040299 其他财产保险服务 | 其他财产保险服务 | 福清市户籍人口、以及在福清辖区的外来暂住人口均为被保险人对象 | 中标人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付 | 1 | 项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750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周海鸿 (包1) | 评审专家: | 丁燕菁,姚烽,肖军,李定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615 1310 80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HZZB[GK]2022016-1 包1 :1125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未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投标无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不完整,资格审核不通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资格审核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福清市创业大道158号工人文化宫2号楼7层—福清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13960847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2号厂房5层510A 联系方式:0591-3816563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石璐婷、林美珍 电 话:0591-38165630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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