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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型墙材环保砖1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我公司委托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型墙材环保砖10万立方米”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有关规定,特此公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项目名称: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型墙材环保砖10万立方米 建设单位: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建设性质:扩建 总 投 资:203.8元 建设内容:年产新型墙材环保砖10万立方米。 项目运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废水、工业废气、固废以及一定程度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混凝土搅拌站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无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接至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后排入机河,最终进入兴化湾,可实现废水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②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环保砖生产线设备新增粉尘、水泥罐新增粉尘、装卸料粉尘。 环保砖生产线设备新增粉尘经各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水稳生产线排气筒排放,少量车间无组织排放;水泥罐新增粉尘与现有粉尘经密闭管道输送至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由现有水稳生产线排气筒排放。新增粉尘经处理后与水稳生产线粉尘合并排放,仍可达到仍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0mg/m3)。汽车装卸粉尘经水喷淋后在密闭车间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在车间沉降后定期清理回至原料堆场,装卸粉尘无组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 ③噪声 经配套相应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处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厂界北可达4a类)环境功能区昼、夜排放标准限值内。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⑴ 报告表简本公示 本报告表编制完成后,同时制作了环评报告表简本。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⑵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8250103016 评价单位名称: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联创广场二楼 联系人:丘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91-83511188 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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