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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条件 本项目高厝村庄保护及环境提升工程已由中共福清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融委振兴办〔202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江镜镇南宵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江镜镇南宵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长度约1.3公里;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对高厝村庄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提升改造等 ; (2)发包内容: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预算造价:1262706元,其中园林绿化工程968745元,市政工程293961元;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1149538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101159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4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保修期一年 。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福清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2年04月19日15时00分; 4.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多功能厅; 4.3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工程竣工后支付。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发包价5%; 7.2履约担保形式:保函; 7.3履约担保期限:竣工验收后一个月退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ztb.fqggz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江镜镇南宵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江镜镇南宵村东厝一号,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无 电话:0591-85728341,传真:无 联系人:薛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名称: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福清市园林处 地址: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游泳馆二楼 联系电话:0591-85223371 福清市江镜镇南宵村民委员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