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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待遇

四通电讯 发表于 2021-6-18 16: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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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基层工作者,工作涉及民政、残疾人、禁毒等领域,我在2020年通过社会工作师初级考试,并已取得证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意见和“关于2020年福清市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工作的通知”,加强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社工人才建设,但是没有明确提出,相关岗位的联络员可以得到津贴(除了一懂两爱和一懂两会的工作者),如今辛辛苦苦考了证书,津贴确一直无法落实,请问,我应该像哪些部门递交申请,提高薪酬。

事件地点:福清市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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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咨询件已收悉。
一、关于社区工作者补助事宜。
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福清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融委发【2018】10号)文件,明确规定:“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初级职称给予职业津贴100元/月,中级职称给予职业津贴200元/月,高级职称给予职业津贴300元/月,并纳入社区干部报酬基础补贴部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由镇(街)统计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福清市社区建设服务中心,该中心审核后将名单报给福清市财政局进行发放。
二、关于一次性补贴事宜。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对于2020年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考试补助1000元、2000元。
我局已通过镇街民政办、微信群等渠道通知相关人员上交领取补助所需材料并与市财政部门积极沟通,现正在与福州相关部门核对人员名单,待核对无误后报市财政局核拨下发。
如还有疑问,可咨询福清市民政局电话:62833812福清市民政局 于 2021-06-18 1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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