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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住宿费这样退!

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20-5-19 17: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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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保教费)
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住宿费
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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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

《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各地各校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此外,《通知》强调,要积极做好收费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规乱收费。同时,做好收费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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