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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部分道路禁止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10-2 17: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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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104国道等6条道路实行禁止机动车临时及长时停放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停道路

(一)104国道:2365.221公里至2435.461公里(镜洋镇琯口村至东瀚镇大壤村);

(二)228国道:4623.025公里至4701.104公里(城头镇梁厝村至新厝镇桥尾村);

(三)324国道:43.245公里至60.625公里(上迳镇岭脚村至新厝镇双屿村);

(四)534国道:18.816公里至65.923公里(镜洋镇下施村至一都镇王坑村);

(五)209省道:41.772公里至76.031公里(阳下街道作坊村至渔溪镇上张村);

(六)310省道:0公里至12.357公里(东张镇濑底村至东张镇岭下村);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对禁停道路上的机动车乱停放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民警摄像和现场处罚等方式进行查处。

本通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实施。

福清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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