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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视同缴费年限

苦涩咖啡是傻逼 发表于 2019-3-20 18: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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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0年参加工作,在福清市国营印刷厂,到92年经过单位批准我申请到社会创业辞职,按国家规定我连续工龄12年4个月,按福建省社保政策国家规定连续工龄及89年社保未交费之前算是视同缴费年限。
本人要求福清市社保局要按国家政策为民办事,不执政的单位要严肃处理。

事件地点: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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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美国
黄勇:您好。
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闽劳社办[2004])48号)规定:“按照原省劳动局、人事局《关于国家职工离职、辞职有关待遇问题的补充规定》(闽劳险[1991]009号)办理离职或辞职手续并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其离职或辞职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按照你的表述,你于1992年4月申请辞职并领取一次性补助费,因此你辞职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19-03-19 1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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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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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0 19: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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