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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不给发票不给合同

春天柳树 发表于 2019-3-15 18: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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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福清市大名城紫金轩买1号楼3单元21层,过钱以后对方说加价40万,加价不给发票,我要退款,却不让我退。
不给发票也不让退款,希望政府领导们能重视,不要让恶势力团伙欺压百姓。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紫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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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美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楼盘价格已在市发改局备案,市发改局要求开发商按照备案价格公示和销售,目前未发现违法行为。
若有疑问,请您提供相关证据,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反馈。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 2019-03-11 15:34 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诉求件收悉。
关于价外加价问题,按照职责分工,以及根据省住建厅、公安厅、物价局、税务局等八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18】1号)及福州市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榕房〔2018〕4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房地产市场价格管理,对违反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行为进行查处。
请您持相关证据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反映。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3-15 16:34 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我局经调查大名城(福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名城紫金轩项目,在销售时向客户收取的所有款项均有入帐,并申报纳税。
并对该公司部分款项未开票行为,税务机关于2019年3月14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即责令限期如实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于 2019-03-15 1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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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5 18: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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