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福清市镜洋镇镜洋村下南刘征收农民田地是否合法?征地补偿每亩才8万元,严重不合理!

照相机 发表于 2019-2-20 18: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28359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1、福清市镜洋镇要征收镜洋村下南刘自然村大几十亩的田地,请问是否合法?村民们都没看到《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文件。
2、征地补偿竟然一亩才8万元?!那些田地是村民所剩不多田地中的绝大部分,就那点补偿,以后村民靠什么为生?在中央高度重视保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的当代中国,上级政府是否还允许发生这种严重损害农民切身利益事件的发生?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比利时
诉求件收悉,现反馈如下:镜洋镇人民政府目前是根据融自然征告字{2019}第007号(镜洋中心小学新校区),融自然征告字{2018}第210号(政府储备地2018-049号项目)两份告知书实施报批前土地权属、数量和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及征地前告知阶段。
目前该两宗地尚未审批,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以审批后福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和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方案公告》为准。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于 2019-02-19 16:16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19-2-20 18:48:47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10 14:08 , Processed in 0.063448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