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省份任意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应当在20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人可以在驾驶证核发地、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省份任意地市申请“满分教育”。
对于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的,只能在驾驶证核发地申请。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可通过手机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fj.122.gov.cn)中的学习教育平台开展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学习,以及按预约时间场次到辖区大队的满分、审验现场教育点参加现场学习。 申请成功,参加满分教育有效期为3个月,可通过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请,申请后延期3个月。有效期内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记录作废,需重新申请满分教育。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首页选择“更多”,在“业务中心-学习教育业务”选择“满分教育申请”。
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fj.122.gov.cn),在“业务办理-满分审验教育”中选择“满分教育申请”。
对存在未扣留纸质驾驶证的,在申请满分教育业务前,应当请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纸质驾驶证,否则无法受理。
满分教育采取现场学习+网络学习+自主学习模式。 请按要求当日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建议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系统会不定时抓取学习照片。系统将对网络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记录作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前到达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2楼并完成签到签退;未按要求完成签到、签退的,当前学习记录无效。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可以直接取消预约,取消成功后,可以重新预约未完成的现场教育。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学习。 满分学习全部完成后,通过“交管12123”APP进入业务中心 学习教育业务 满分学习考试 提交考试预约申请 按预约时间和考场前往考试(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完成满分教育后,驾驶人需前往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考试,受理时工作人员将核实驾驶人是否完成学习教育。考试合格后,由窗口凭成绩单复核并打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驾驶人持《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驾驶证暂扣地取回机动车驾驶证。 福州驾驶证即时清分,异地驾驶证须由发证机关进行外地清分,约需三个工作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考试成绩无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停止使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违法行为,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得抓紧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