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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美容机构无证开展美容活动 被罚5万元

 
英国百事通 发表于 2023-4-16 10: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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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清4月13日讯(本网记者 黎臻懋 实习记者 倪莹婷)日前,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对一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万元。

公告称,福清市龙江街道“龙江澳萃美容店”法人周某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之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序号1.2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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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2)
FQ老炮 | 来自福建
还是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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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天下 : 严惩不贷
2023-4-17 10:56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3-4-16 15:08:3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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