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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公示了《福清市宏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段动态维护》,对宏路片区的350181-02-J基本单元进行用地性质调整,该地块位于宏路税务局旁,详情如下。
福清市中心城区宏路片区的350181-02-J基本单元,距离福清火车站10KM,东依福政路、西靠宏路村民宅、北邻福清税务局宏路分局、南接宏路村空地,周围交通区位条件便利,生态景观环境优越,是福清市城西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块用地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原控规(《福清市宏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350181-02-J-16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本轮调整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B1)与行政办公用地(A1);350181-02-J-17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本轮调整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防护绿地(G2)与行政办公用地(A1)。
调整后的02-J-15地块(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48公顷,容积率不高于2.1,建筑密度不高于32%,绿地率不低于35%;02-J-16-01地块(行政办公用地)面积0.61公顷,容积率不高于1.2,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25%;02-J-16-02地块(商业设施用地)面积1.13公顷,容积率控制在2.5-3.8,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低于25%;02-J-17(防护绿地)面积0.74公顷。
拟调整地块所在的城西组团是福清优化城市生产生活功能的重点地区。局部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后,符合国家“生态优先、保护耕地”的发展理念,且与福清城市发展方向一致,可有效盘活城市核心区的发展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该调整地块周边交通便利,可与周边税务、法务等现状行政办公用地功能复合,形成街道级行政办公服务中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用地指标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来源:综合整理自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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