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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车位的相关问题

胜战云龙 发表于 2019-2-3 16: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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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福清市东方印象小区的车位,当时花了18.4万元,车位还没有交付使用。
现在这个车位突然降价到13万元,这个价格差太多了,请问开发商突然降价是合法的吗?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全款或者退差价?望部门告知。

事件地点: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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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 | 来自巴西
市民朋友:你好!车位交付时间及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车位降价是否合法,请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反映。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1-23 15:38 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车位销售价格不属于《福建省定价目录》范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商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销售。
消费者购买车位,应签订买卖合同,以合同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一经签订,当事人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为此,请您对照合同的约定,若权利受到侵害,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特此反馈。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 2019-01-25 1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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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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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3 17: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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