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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清的林某某、吴某某等4人为采砂牟利,在未取得许可情况下盗采海砂,共计盗采海砂价值人民币70万余元,被福州海警局民警当场查获。
日前,福清市检察院对林某某等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同时,与以往不同的是,检察机关针对本案提起福州地区首例盗采海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4名被告共同赔偿海洋生态损失价值及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
未取得许可盗采海砂 价值70万余元 经查,2019年7月至9月期间,林某某、吴某某等4人共同出资购置并改造了一艘采砂船,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先后在西犬列岛及福清沙埔牛峰村附近海域盗采海砂,共计盗采海砂价值人民币700472元。
2019年9月14日,该采砂船在福清市沙埔镇牛峰村附近海域被福州海警局民警当场查获。
福清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林某某、吴某某等4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许可擅自开采海砂,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对海洋生态资源环境造成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委托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对上述被告人在福清沙埔牛峰村附近海域非法采矿的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情况及修复费用开展评估,出具专家意见。
经评估,林某某、吴某某等人近案海域采砂的行为除直接导致砂资源流失外,还对采砂区域海洋生态和海岸生态环境造成损失,整体影响价值包括:海域
生态损失价值5153.98元,海滩修复成本256600元,管理成本16500元,总计278253.978元。
追究刑事责任同时 提起公益诉讼 2021年3月12日,福清市法院对本案依法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以上诉求,对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八万到十万不等的罚金。4名被告均真诚悔罪,于判决前共同退出违法所得,预缴了上述生态修复费用,用于海洋生态修复建设。
检方表示,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造成了海洋自然资源的大量流失,且将未充分净化的海砂用于建筑行业,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近年来,不仅采海砂行为屡禁不止。而且,长江也经常发生非法采砂事件。
3月14日凌晨,上海警方在闵行水域码头当场查获违法采砂船只2艘、江砂5800余吨,案值达100余万元。
3月15日凌晨,上海警方在长江上海段青草沙水库查获5艘采砂船舶,并顺藤摸瓜至上海奉贤、浙江嘉兴等地,抓获相关销赃船舶及人员。截至目前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查扣相关船舶9艘,查获涉案江砂4.2万余吨,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这两起案件非法采砂量之大,涉案金额之多,让人触目惊心!
非法采砂的危害 非法采砂一是破坏岸堤,严重威胁堤防等水利防洪设施安全;二是破坏生态环境,非法采砂船以柴油为动力,造成水体石油类污染急剧增加;三是破坏航道危及航行安全,引发水上事故。
为了生态环境建设,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停止非法采砂!
来源:综合边防港行公安分局、警民直通车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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