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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福清法院发布第三十四期“执行悬赏令”

我是黑Se呀 发表于 2019-9-27 17: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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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第三十四期“执行悬赏令”来啦!
如果你知道以下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请速速向福清法院举报,
举报有奖哦!
当然,我们也会将您的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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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执行人何远基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7)闽0181民初408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何远基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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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基
被执行人何远基,男,1976年3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港头镇占阳村南4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60303××××
执行金额:266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何远基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何远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5%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806。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9 月 27 日

因被执行人何明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7)闽0181民初408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何明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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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
被执行人何明,男,1977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港头镇占阳村南152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71024××××
执行金额:266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何明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何明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5%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806。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9 月 27 日

因被执行人钟志习及福州榕英实业有限公司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8)闽0181民初1986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钟志习及福州榕英实业有限公司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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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志习
被执行人钟志习,男,1975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福州榕英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51112××××,公司住所地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村
执行金额:16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钟志习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举报被执行人钟志习及福州榕英实业有限公司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10%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1880。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9 月 27 日

因被执行人陈泽雄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6)闽0181民初5457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泽雄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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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雄
被执行人陈泽雄,男,1971年7月7日出生,香港居民,原住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柏渡村巷下36-1号,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H604910XXXX
执行金额:905833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泽雄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举报被执行人陈泽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10%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739。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9 月 27 日

因被执行人黄芳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6)闽0181民初5457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黄芳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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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芳
被执行人黄芳,女,1972年8月15日出生,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R512XXX,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H047797XXXX
执行金额:905833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芳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举报被执行人黄芳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10%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739。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9 月 27 日

因被执行人张小毅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9)闽0181民初890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张小毅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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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毅
被执行人张小毅,男,1976年6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新街75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60622××××
执行金额:376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小毅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5%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1871。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9 月 27 日

因被执行人薛妹妹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2)融刑初字第297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薛妹妹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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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妹妹
被执行人薛妹妹,女,1971年1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酒店村中富109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10103××××
执行金额:15745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薛妹妹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被执行人薛妹妹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5%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739。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9 月 27 日

关于撤销郭月云悬赏执行公告的声明

福清市人民法院依申请人的申请于2018年5月30日在福清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第十九期“执行悬赏令”。现双方已达成和解,本院对郭月云的悬赏执行公告予以撤销。


特此声明。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特别说明
第十三条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范围为法律规定的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第十四条 悬赏执行不适用以下情形:
1、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2、举报人使用违法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3、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的;
4、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5、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6、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赏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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