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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福建农村户口速看!2019宅基地新规来了!

福清好房网小编 发表于 2019-3-30 21: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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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有些又大又漂亮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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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土地确权,有效提高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了资源浪费,也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几年的土地确权工作,2018年将全面结束,大多数农民都已经拿到了宅基地的确权证书,新的宅基地规定是“一户一宅”,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划等。以前,农民建房比较随意,不管自家宅基地大小,也不管是不是建设用地,顶多给村委会打个招呼,就可任意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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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收回的2类宅基地

1、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宅基地。
宅基地确权完成后,国家规定“一户一宅”,就是一个户口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以前一户多宅的情况,有2种选择,主动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国家给予一定补偿;如果农民确实需要多宅,可以按规定支付给国家一定费用,也就是付费使用。

2、宅基地面积超过使用标准的。
以前,很多农民建房占用宅基地比较多,宅基地确权以后,国家为每户划定了宅基地使用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对于超出部分国家要按面积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各地区不尽相同,可咨询村委会。

国家要收回的4类宅基地
以前对农村的宅基地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2018年完成土地确权后,国家调整了管理办法,将会对宅基地加强管理。2019年起,以下4类宅基地将被国家收回:

1、违规变更用途的宅基地。
很多农民不按照土地国家统一规划建房,不申请政府部门审批,就随意建房。比如,建在耕地,建在公共用地上的,房屋都要予以拆除,收回所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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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无人继承的宅基地。
主要是农村的五保户老人,没有子女赡养,国家给他们集中养老,宅基地无人继承,去世后自然要被国家收回;

3、扶贫拆迁的宅基地。
对于很对特别贫困,居住环境比较恶劣的农村,国家处于扶贫的需要,将整个村子统一迁往外地进行安置。这部分腾出来的宅基地,要被国家收回;

4、长期闲置撂荒的宅基地。
近几年,农村很多人进城打工,或为了孩子上学,在城里安家落户,不再回来居住,造成宅基地长期荒芜,房屋倒塌,长期无人修缮和居住。对此,国家将予以收回,村里统一安排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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