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福清城乡建设志:城区建设第七节消防—组织

Sun� 发表于 2019-3-31 16: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1710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第七节消防

城区房舍主要为砖木结构,易于发生火灾,且灾情出现,难于抢救。因而,城区消防 工作在市政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一、组 织


民国19年(1930年),成立福清县救火会,为“民办”性质的群众义务组织。

1950年8月1日,正式成立“福清县人民救火会",仍为民办公助性质,有义务援丁 240人。

1957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发《消防监督条例》以后,消防组织列入公安系 统,消防人员8人享受公安人员待遇。1964年6月24日,配备消防民警10人,同年改为兵役制,但人员编制仍属公安局。1983年,消防组织转为人民武装部队。1986年,在公安局 之下建立消防科,同公安消防中队并列。消防中队为消防专业机构,属公安局管理,业务受消防科指导。义务消防队从原来7支300多人发展至87支500多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4-29 22:16 , Processed in 0.050898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