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楼市杂谈] 福清市“两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新规出台

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10-16 04: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2159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近期,经反复研究讨论,《福清市关于加强“两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新规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治违工作制度建设,构建了治违工作长效化管理机制。实施意见明确量化界定了治违工作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及责任追究细则,对履职不力的人员采取诫勉教育直至免职的处理,力度空前。实施意见对镇街和部门的职责以及履职不力问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将联系挂钩镇街市领导纳入责任追究对象。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还重点明确了供水供电部门、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及问责办法,对为违建提供建筑材料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打造治违专项行动“升级版”,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治违行动。按照“堵”、“疏”、“引”相结合的原则,既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规范审批、下放权限、简化手续,切实满足群众合情合理合法的建房需求。同时,从源头入手,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依法有序建房。目前新增违建得到有效控制,个人建房有序推进。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林文捷原标题: 我市“两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新规出台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6-17 20:20 , Processed in 0.065291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