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福清3起真实案例警示!采挖、捕捉、买...全违法!

小帮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1025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野生动植物作为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

守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今天就通过福清检察院公布的 3 起真实案例给大家提个醒

这些看似平常的行为

其实早已触碰法律底线

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091236vr1pv1lp1r21x411.png

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很多人觉得山上的野生植物长得好看

挖回家种着观赏没什么

可殊不知,有些看似普通的植物

其实是国家重点保护物种

采挖、收购的行为直接涉嫌犯罪。


福清的蔡某某就是个典型,他本身喜爱种植,2022年向他人收购了1株观音座莲,又于2023年5、6月份期间,从福清市某座山上采挖2株观音座莲、3株金毛狗、1株金豆,以上植物均被蔡某某带回家中种植。

2024年10月15日,蔡某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蔡某某采挖的观音座莲、金毛狗、金豆起源均为天然野生,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发后,蔡某某自愿缴纳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 

2025年10月,福清市检察院以蔡某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福清市法院提起公诉。福清市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091237nmiw1ioy2q1jyi54.png

观音座莲

091238bhmldxe335lpxz7a.png

金毛狗

091238q4w9ovxr4r90942m.png

金豆





枝头野鸟莫乱捕


2021年2月起

画眉鸟已被列入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非法猎捕、圈养或者售卖

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20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猎通告称福清市全境禁止猎捕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福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依法公布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5年。




091238uye6l05pyj9f67lg.png

画眉鸟

2025年6月,王某甲、王某乙、吴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携带捕鸟网先后三次前往福清市某座山中树林猎捕画眉鸟,三人成功捕获画眉鸟2只,并带回宿舍圈养。

2025年7月11日,王某甲、王某乙、吴某某在福清市一牧场工棚被民警抓获,现场查扣疑似画眉鸟2只、捕鸟网1张、支撑杆2根;经鉴定,查获的2只活体鸟类均为画眉,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1万元,捕鸟网系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 

2025年10月,福清市检察院以王某甲、王某乙、吴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向福清市法院提起公诉。福清市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处王某甲、王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吴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野生标本莫乱买


玳瑁又叫“十三鳞”“长寿龟”

因外壳花纹艳丽

被不少人当作吉祥摆件收藏

可很多人不知道

玳瑁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I

其制品严禁买卖、收藏。

091238i9n2kook39ky3367.png
玳瑁

2022年10月29日,陈某某在海南省琼海市某工艺品店(该商家被另案处理)购买2件成年玳瑁标本,由卖家邮寄至福清家中存放。

2023年6月8日,公安民警在陈某某家中查扣涉案玳瑁标本2件。经鉴定,涉案的2件动物制品物种属于龟整目海龟科玳瑁,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023年6月20日,陈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福清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某非法购买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间接危害野生玳瑁种群及其所承担的生态功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释法明理,积极引导,陈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自愿进行了增殖放流。考虑到陈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经公开听证后,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

各得其养以成

野生动植物

是地球生态系统中

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厉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违者不仅会被没收猎获物、工具和违法所得,还会面临高额罚款,构成犯罪的更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守护野生动植物其实很简单:不采挖、不猎捕、不购买、不收藏野生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让它们在自然环境中自由生长,就是对生态最好的守护。


END

内容来源:福清检察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6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网站地图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6-3-5 13:29 , Processed in 0.071239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