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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注意啦 自2025年12月25日起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将依次暂停部分及全部对外业务办理 请大家安排好相关业务办理时间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年终结转暂停业务办理通知 为确保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转顺利完成,我中心将于2025年12月25日起依次暂停部分及全部对外业务办理(包括柜面及网厅、微信、闽政通APP、e福州APP等线上渠道)。
2025年12月25日(含)起 暂停办理跨行业务(包含跨行提取、跨行转移、跨行并户、异地转移、跨行放款、跨行付款、一键退票、暂存退票等业务);
2025年12月26日(含)起 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业务
2025年12月30日(含)起 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柜面及线上渠道还款业务(包含分期还款、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提取;
2025年12月31日(含)起 暂停办理柜面及线上渠道所有对外业务及查询服务,当日公积金贷款扣款时间统一调整为上午8:30,请贷款职工提前留足当期扣款金额,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2026年1月1日上午6:00起 恢复线上渠道的业务受理
2026年1月4日(含)起 所有管理部及承办银行网点将恢复所有业务的正常办理。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部在元旦期间对外服务时间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通告为准。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人妥善安排,提前做好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事宜。暂停业务期间通过线上渠道受理的业务将在年终结转完成后予以审批。
小编这里还整理了部分 公积金业务热点问答
答:除销户类、提前结清贷款类提取外,符合偿还住房贷款、支付房租等提取条件的,职工每月可申请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在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时,职工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办理“授权查询家庭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信息”?答:可通过“省直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关注“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办事大厅(小程序)”选择“游客登录”选择界面下方“服务”授权信息查询点击“个人信息查询授权”签署“个人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
购买“二手房”时,可以直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吗?答:可以。省直缴存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房,向省直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职工购买住房的,其父母或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答:可以。2025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其父母、子女可依据代际互助购房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但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一年内一次性办理。
代际互助购房提取应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否直接用于偿还职工家庭的住房贷款本金?答:可以。但须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一个月以上(含),可携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证明(包括借款人信息、贷款账号、房屋座落、贷款余额、还款方式、还款金额、贷款银行转入账户信息等内容)。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地宝综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