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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项新农合便民新政实施

鱼头侄儿 发表于 2018-9-23 19: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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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获悉,目前,福清市医院以及17家镇卫生院和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正式实施新农合住院费用预结算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即时结算业务。这意味着,参合人员今后在住院期间无需全额预交押金,特殊病种门诊也能直接刷卡结算。
以前,参合人员在住院期间需提前全额缴纳住院费用,等到出院时,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再联合医院一次性结算新农合补偿款给参合患者。为了缓解患者的经济压力,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决定,将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进行分次预结算,即参合患者在试点医院住院时,医院将每天为患者提供预结算服务,患者只需要按个人应付的那些费用进行缴纳。
原先,有特殊病种的参合人员在省、福州市或福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后,需每个月(季)持门诊发票、治疗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等凭证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其过程十分麻烦。
新政策推出后,参合人员只要到市新农合管理者中心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备案,并结合日常治疗需求,自行选择1家至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治疗机构。经备案后,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特殊病种的费用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就诊期间,医院就能为患者提供门诊费用即时结算服务,不必再持相关材料返回参合地报销。
“目前,特殊病种包括高血压(II期及以上)、糖尿病、结核病规范治疗(含辅助治疗)、重性精神病(6类)、苯丙酮尿症、支气管哮喘、癫痫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儿童听力障碍、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炎、不孕不育症等28种。”市新农合管理者中心负责人说,上述两项新政策将按照‘先试点、再扩面’的原则,分期分批扩大实施范围,目前,我市已将25家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实施这两项新政策。下一步,计划16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第二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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