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1

无证自建房如何取得合法手续

耶稣爱你 发表于 2020-10-15 11: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9752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本人于2010年在村里建了四层楼房,总面积600平方左右,当时没有部门核发和审核自建材料,就只到村里领了材料,填写后也没有要求上交,现在已经10年过去,房子没有任何证件,请问万一有拆迁,会按什么标准补偿呢,如果想要取得两证,该如何申请和缴纳罚款呢?
事件地点:镜洋下施小学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韩国
根据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试点镇村农房确权登记工作暨历史“两违”处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一条。
1.1993年11月1日至2016年6月17日未经合法审批建设的农村住房,可予以审批补办手续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城市规划区外自建自用的村民住宅;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及“一户一宅”;③不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不妨碍重点项目建设;④不影响公共安全、无邻里纠纷和社会影响小;⑤建筑层数6层以下、建筑面积1000㎡(含1000㎡)以下、建筑占地面积200㎡(含200㎡)以下。
2.建设于2016年6月17日以后,审批建房的村民个人住宅一并纳入补办确权登记范围。
建筑面积450㎡以下不需要处罚,但要按规定缴纳使用集体土地补偿费,建筑面积450(不含)㎡-700㎡(含)以下的按150元/㎡予以处罚。
但要符合以下条件:建筑层数4层以下、建筑面积700㎡(含700㎡)以下、建筑占地面积180㎡(含180㎡)以下。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于 2020-10-14 21:15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0-10-15 12:37:25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27 18:07 , Processed in 0.055706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