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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未满12个月

真爱如丰 发表于 2019-8-27 10: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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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经交了5年的五险,4月入职新公司,新公司因为医社保未开户一直没给我交医社保,预计今年9月开户才能交,那如果8月怀孕了,生育险未满12个月,可以等生完孩子再过几个月等生育险够12个月了再去报销吗?如果不行,是不是生育险未满12个月,不只津贴没有,连平常的产检,住院,跟生娃有关的都不能报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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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报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榕人社保[2014]269号文件规定: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省内跨统筹区转移的,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补缴生育保险费后,可视同连续缴费。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政综[2013]265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或中断缴费致职工生育待遇无法享受的,其职工产假、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如还有相关疑问,具体可咨询电话62838295。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19-08-27 0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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