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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对有购买车位的机动车收取费用法律依据

五迷 发表于 2019-2-26 18: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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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石竹街道天和华府小区,我们业主已经购买了地下停车位,但小区物业依然对机动车按50元/车.月的标准进行收费。
请咨询该收费有无法律依据,以及具体的法律条款如何规定的。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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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美国
市民朋友:你好!关于天和华府地下停车位收费问题,经了解,小区物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地下车位汽车:50元/月,摩托车:20元/月收取,业主如对收费标准有异义,建议直接向市市场监督部门咨询反映。
20190425附件.docx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2-22 1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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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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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26 19: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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