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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高山镇3名村民违章抢建并暴力抗法被判刑!

起家粿爷爷 发表于 2018-10-16 04: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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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章建房被执法机关拆除,不仅不配合,还暴力抗法,打伤执法人员,损毁执法车辆,最终遭到法律制裁。近日,经福清检察院提起公诉,翁某、华某和陈某三人被福清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八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2015年6月9日,福清市国土资源局高山国土资源所和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刘某的违章抢建房屋行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
  2015年6月29日上午,刘某雇佣翁某、华某、陈某等人到其已被责令停建的新房进行施工。当天下午五点半左右,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城管执法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刘某的房屋仍在违章建设,便组织人员依法制止翁某等人施工,将人员从工地上疏散,然后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同时对执法过程进行拍摄。
  刘某看着自己的房屋被拆除,开始辱骂执法人员。参加施工的华某也抄起木棍冲到执法人员面前理论。见到有人带头,在场的工人们也闹了起来,有的爬上执法车将车上的切割机、铁撬等工具扔到地上,有的拿起砖头、铁撬去打砸车辆,有的把车胎扎破,还有的将执法人员围困在车中。
  后执法人员报警求助,警察闻讯赶来赶到,方将乱局平息。带头打砸的华某和主要参与者翁某、陈某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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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群众生活的日益改善,在家乡建一座新房子成了福清许多乡亲父老的不二选择。然而乡村土地作为集体所有财产,它的使用建设都需要取得审批。如果没有取得审批私自建房,不仅影响规划,还可能因违法建筑而招致强拆。若再执意而为,抗拒执法,到头来不但房财两空,还要招来刑罚,得不偿失。因此,在憧憬新房带来的喜悦时,还需依法依规取得审批建房,这样才能建得安心,住的放心。
来源: 壹福清 作者:余彧琦原标题:高山镇3名村民违章抢建并暴力抗法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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