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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中,由福建二级站送达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报告,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水美天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榕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福清市水美天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商标:佳景,规格为18L/桶),生产日期为2021-06-21,电导率项目检出值为11.4μs/cm(标准指标为≤10μs/cm(25℃),不符合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企业提出复检申请,经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复检结论不合格(电导率项目检出值为11.2μs/cm)。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福清市水美天下饮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生产了1286桶,出厂检验自用6桶,销售1280桶(监督抽检买样7桶,销售1273桶)。福清市水美天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经研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560元;2.处以罚款256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12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融市监江阴处罚(2021)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电导率不合格的原因:因为生产线上的RO过滤膜未及时更换出现堵塞,导致原料水中的电解质过滤效果不好,以至于电导率超标;生产线上的电导率读数表出现故障,未能及时发现电导率异常的情况。整改措施如下:重新更换了过滤膜、读数表,公司又对产品进行多次检验,电导率均在合格范围内;日后将加强设备管理,认真把控产品质量。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水美天下饮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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