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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福州市发改委与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 “实施方案” 未来塑料袋不再是“有偿使用” 而是变成“限制使用” 或者“禁止使用”
李永华 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11月2日,福州市发改委与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包含详细责任清单和明确时间表,将分“三步走”对塑料用品禁限,到2025年实现有效控制塑料污染。 具体如何实施? 有哪些要求? 一起来了解
01、第一步:五城区先行先试
到2020年底 率先在五城区部分领域禁止、 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 五城区塑料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欧阳进权 摄
具体要求
●9月8日起,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年底前,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五城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五城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
02、第二步:禁限范围扩大至沿海县(市、区)
到2022年底 禁限范围扩大至沿海县(市、区)
福建升级版“限塑令”出台,2020年底前,福州多场所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石美祥 摄
到2022年年底 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 明显减少 替代产品得到推广 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 进一步提升 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 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 全市建成区塑料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具体要求
●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等沿海地区县(市、区)城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
03、第三步:全面禁限不可降解塑料用品
到2025年 全市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 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 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得到提升 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具体要求
●县城以上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我市有条件地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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