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与江苏
肖忠生
林则徐为我国近代杰出的民族英雄与爱国者,他一生历官十四省,其中在江苏时间近八年。先后任淮海道、按察使、布政使、河道总督、巡抚、两江总督等职。他任职内,努力整顿吏治、严禁鸦片、赈灾济荒、主张改革、办福利事业、重视农业生产等,政绩卓越,深受江苏人民的赞扬。
(一)整顿吏治 清道光二年(1822 年)十二月,林则徐去江苏淮阴清江就任江南淮海道,不到一个月,便升任按察使,开始了江苏任内的宦途生活。
当时,清王朝政治腐败,大地主、大官僚兼并土地,农民生活恶化,“盗匪”成群,社会秩序不稳定。对此,林则徐采取如下做法:
第一、认真办案。道光三年(1823 年),林则徐擢任江苏按察使,他面对繁多的案例,即不束手无策,也不昌率从事,他采取了严肃、认真的态度,案件不论巨细,都亲自裁决,“一切谳牍,皆出亲裁,不肯稍为假手”(1)、连重要验尸,也“必亲自动手,细辫尸伤轻重”(2)、林则徐还下令各州县的官吏,也要亲自裁决,不准假手别人任听署报。林则徐为澄清案例,填塞假案案路,他下令“严办诬告,办拿讼师”,使“讼师鬼域伎俩,穷无所施”,“以冀此风稍息”(3)、经过林则徐的努力,四个月内就将积压的京控案件十分之九得到了处理,并连续捕获“窃匪”数起,“中有“积匪’十余名”。由于林则徐办案有功,道光七年(1827 年)摆升为江宁布政使。
第二、抓好官吏的考绩工作。道光十二年(1832 年)二月十八日,林则徐升任江苏巡抚(4),六月初八日接任江苏巡抚。这时,他进一步开展整顿吏治工作。清朝,每逢年终都要对官吏进行一次考绩,林则徐对此工作很重视。他对下属藩台、道台、臬台、知府的考绩非常严格,抓紧测试。他提出“察吏莫先于自察”(5),即从己出发,从严要求。他认为只有严于律己,才能搞好官吏的考绩。林则徐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他为克服自己颇为急躁的性格,曾手书四个大字:“制怒字”,以约束自己。林则徐这种严于律己的言行,后人给予很高评价,认为“公此言,盖生平得力处也”(6)。林则徐办事公正,为国着想。他在对官吏的考核中,对腐败无能的官吏,感到愤怒。他曾同两江总督陶澍会奏,先后“裁撤江宁、镇江二府照磨,扬州府检校,华亭县主簿,金坛县湖溪司巡检。”并又与南河总督张井会奏“裁撤丹徒、如皋二县县丞,仪征、清江闸闸官”(7)。并亲自参劾了挪侵钱粮的金山知县蒋封歧。(8)。
第三、杜塞官场营私舞弊。林则徐知道封建官场营私舞弊是普遍现象,而办理赈务正是贪官污吏们求之不得的肥缺,林则徐亲自监督雇用了一些当地未沾染官气的生员充任(9),从而得以杜绝,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第四、林则徐重视选拔人才。首先,他对那些清官循吏和学有专长的士人给予重视,并提拔使用,发挥其作用。如林则徐在苏州考课书院时,识拔了近代维新思想家冯桂芬,并招入署中。冯曾记此事说:“见余所为制举文,有百年以来仅见之誉”(10)。“越三日,课书院,荷公首擢,有一时无两之语,谆勖甚至”(11)。不久,林则徐还专折保荐“学问优长”的学者姚莹为江苏长洲知县(12)。此外,林则徐还推荐诗人张际亮去广东两广总督卢坤处等(13)。其次,林则徐为了选拔更多清贫饱学的“真才”,对科场中的弊端进行了整顿。清朝末年,政治腐败,反映到科举考试中,存在考官营私,考生舞弊,结果使佼佼者名落孙山,而碌碌者混入龙门,科举考试混乱不堪。林则徐针对弊病,制订了科举考试章程若干条,并亲自赴南京监考一万四千余人参加的江南乡试,后又亲自批阅试卷,坚持择优选拔,甚至在揭晓后,林则徐还要求考试官对落选的考生进行复核,不使人才遗没(14)。以上林则徐的做法,从本质上说是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但他惩治贪官和腐败现象,对受害的劳动人民来说,毕竟减轻了一些受害,他的选拔人才观,对反对贵族、大官僚垄断仕途有一定积极作用,因而他受到江苏人民的爱戴,被颂为“林青天”。
(二)严禁鸦片 林则徐青少年时期就注意到鸦片的流毒。道光三年(1923 年),林则徐任江苏按察使时,即开始早期的禁烟活动。当时苏州城里吸食鸦片者约有数万人,其中不少是官吏,经销鸦片的人也不少。对此,林则徐经过实际观察和调查,发现江苏吏治民风败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开设烟馆”,吸食鸦片所致。同时认识鸦片的毒害,把“开设烟馆”者列为游于好闲之民”,他发誓要“密访严拿”嗜烟者,对官吏中的嗜烟者更要严惩。他在《答奉化令杨丹山明府国翰书》中写道:“吴中有不治之症二;在官曰疲,在民曰奢。即如游手好闲之民,本业不恒,日用无节,包揽妓船,开设烟馆,要结胥役,把持地方。渐渍既非一朝,剪除势难净尽,惟有将各蠹有名棍,密访严拿,期于闾阎稍靖”(15)。这是他在江苏任内最早进行禁烟活动的文字记载。
林则徐身在江苏,眼瞻全国,他听到当时鸦片大量输入中国,白银不断外流,十分痛心,他深感到鸦片“为害于国计民生,尤堪发指”,于道光十三年(1833 年)四月,第一次上奏道光帝,提出了严禁鸦片、查捕烟贩和制定处分白银外流的章程等主张。林则徐还在他主治的江苏境内,严禁种罂栗贩卖,吸食鸦片。他还采访戒烟良方十余种,向民间推广,供鸦片吸食者服用除瘾。他主张自铸银币,建立本国银币制度他建议一面发展正常对外贸易,增加海关洋银收入;一面逐渐抑制洋钱流通,最后将洋钱全行禁止。这是从健全财政金融和海关制度方面着眼来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以抵制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侵扰。这是一种具有反对外国经济侵略意义在内的进步主张(16)。道光十二年(1832 年)六月,林则徐任江苏巡抚时,英船“阿美士德”号,由胡夏米率领,偷偷溜到江苏沿海,收集各种情报等活动,林则徐命令苏淞镇总兵署冮南提督关天培将“阿美士德”号船驱逐出境,并要关天培“亲自督押”(17)林则徐还向道光帝表示,如果“阿美士德”号再敢偷入江苏海面,他一定派员严行搜查。“如有鸦片烟土等物,饬令尽数起除,传同夷兵当面焚烧,毋许稍有留剩”(18)。从这奏折中,可以看出林则徐的禁烟态度是非常坚定的。
林则徐在江苏整治了吸食鸦片和烟贩活动,抗击了外国势力的侵骚,大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的发展。
(三)救灾 林则徐在江苏任职期间,江苏地区经常发生水灾、旱灾和蝗灾等,由此,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林则徐对此做了许多救灾好事。道光三年(1823 年)五月至七月,江苏大雨成灾,沿江濒湖诸郡,田被水淹,林则徐在《都城隍庙祈睛疏》中写道:“今城乡之间,痹隘浅陋之舍,积水泥潦,屋宇污潴,墙壁圮败,薪湿烟漫,坐使耕织废业,贸易不便”(19)。说明了当时灾情严重和所造成的损害。对此,林则徐对灾民主张“抚慰”,并积极救灾。他与常熟杨景仁弟兄讨论救灾办法,提出了“在官不可不尽心,而在民不可不尽力”的救灾总方针和围田抢种、补种的办法,并强调反对“只顾钱漕,玩视民瘼”(20)。大灾之后,林则徐又连续发出各种布告,提出各项措施:第亠、劝谕捐赈。林则徐希望业户能捐输赈灾,不要“拥一己之厚资,而听万人之饿殍”。并命各业户“已捐者速交,未捐者速捐”(21)。第二、禁止贫民借荒滋扰。当时灾情严重,林则徐要求灾民不要“滋事”,要“各宜安静守分,以待春熟”等,这对稳定当时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第三、劝谕殷户平粜。林则徐希望囤米行户,“即时粜卖,以平市价”,其殷绅富户存积米石,亦须乘时出粜,不容观望迁延(22)。下令各州县令动员“各图有谷之家,即在本图出粜”救灾。还下令在籍官僚权贵开仓赈济。林则徐访得苏州潘世恩囤米、万石不粜,林不管潘恨怒而散仓放米赈济(23),灾民感激不尽。
道光十一年(1831 年)二月二十九日,林则徐去河南就任布政使(24)。他很关心江苏的救灾工作。六月,江苏督抚陶澍、程祖洛因沿江一带水灾严重,民食不敷,灾民流亡,咨籴河南米麦。在河南任职的林则徐对此认真办理,即委员赴商邱刘家口、陈州、光州采办,分由河、淮运赴江苏省(25)。林则徐还向程祖洛建议,在江苏要鼓励商人自行采购米麦来解决粮荒。对此,其友张际亮曾写诗歌颂他的功绩。七月初八日,林则徐调任江苏布政使,他在往江宁途中,视察了桃源、宝应、高邮、甘泉、江都等地水灾情况,米买小麦三万石救灾民。八月,林则徐还提出倡捐、煮赈、资送、留养、收孩、瘗棺、捐衣、劝粜、养佃、典牛、借籽种、禁烧锅等十二则救灾建议,并得到两江总督陶澍的采纳(26)。林则徐的这些救灾行动,减轻了人民的一些负担和痛苦,从而博取了一定的“声誉”,金安清所撰的《林文忠公传》中曾评论说:“至儿童走卒,妇人女子,皆以公所莅为荣,辄曰:‘林公来,我生矣!至以公所行政,播诸歌谣,荒村野市,传之以为乐。本朝陈恪勤、陈文恭后,长吏声誉之盛,无与公并者。”(27)
道光十二年(1832 年),林则徐察访江苏灾区,他发现淮阴、山阳、里下河地区灾民流散到常州、苏州、镇江、淞江带,他便“来则育之,去则资之”。八月,林则徐亲自动员淮扬一带逃灾在外的流民回籍从事农业生产(28)道光十三年(1833 年)夏秋之交,江、扬、徐、淮一带下暴雨,沿江府县十之七八被江水淹没,江宁、上元、江浦、句容六舍、江都、仪征、丹徒等县一片汪洋大海。苏南的镇江,太仓、嘉定、宝山等地,也遭风雨,顿成泽国,收成无望。苏、淞带也因暴雨“晚稻损者过半”(29)。从苏北到苏南,由于受到严重洪水灾害,粮食歉收,老百姓生活困苦,不少人被迫逃荒流亡,社会动乱不安。林则徐面对严重的灾情,先后又采取如下措施:第一、上奏请缓征江苏漕赋。提出公私田加耗减耗之法,以解民困(30)。他还急奏道光帝,要求灾情严重地区,如上元、江宁、句容、江浦、仪征、丹徒等县,可“先行抚恤一月折色口粮,以资救济”,“俾免流离失所”(31)。第、实行“担粥法”。“担粥法,始于明季嘉善陈龙正,简而易举”,林则徐“雇人挑赴各城以济老弱贫病,活人无算”(32)。第三、派诸生散赈。为了避免官吏直接到农村借散赈而行勒索,林则徐派诸生代替官吏下乡散赈(33)。这样既使灾民得到些实惠,又有利于受灾地区的稳定。第四、建立“丰备仓”,储粮救灾。江苏设立丰备仓,创始于林则徐和陶澍。林则徐先在抚署后屋整修“丰备仓”,有一次就进粮一千五百石,以备急救用(34)。随后,江苏地区的义仓逐步增多。林则徐要求“州县中每乡每村各设一仓,秋收后听民间力量捐输,积存仓内,遇岁歉则以本境所积之款,而散给本境之人,一切出纳,以民间自择,不给官吏之手,简便易行”(35)。第五“以工代赈”。在修建水利,疏浚河道的工程中,对灾民施行“以工代赈”的办法,在当时也解决一些饥荒问题。
道光十五年(1835 年)夏,江苏大旱(36)。闰六月十二日,林则徐作《二次祷雨祝文》求雨。祝文中概述了当时亢旱的严重状况,并提出了因旱灾而造成的八项严重后果一一“八可哀”(内容略)。这篇祝文表现了林则徐对民生的关切,尤其是对勤劳农民受灾的重视。他发出了“官不足悯而民可悯,民即不尽可悯而农民不悯,而农民之勤者尤可悯”的呼吁。七月,他利用道光帝以其母六旬生日提出要豁免自嘉庆二十三年到道光十年间的“民欠钱粮”十五万余两、米谷二千一百余石等。
林则徐在江苏救灾,使千千万万灾民免受天折,社会得到安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
(四)改革 林则徐在江苏进行有一系列改革,在此主要讲漕政和盐政方面的改革:
1 漕政改革。林则徐任江苏巡抚时,江苏的漕政已腐败到“积重难返”的程度。林则徐针对漕政的严重腐败,采取如下措施:首先,从“杜亏”入手,严催紧逼各州县官吏在限期内清理钱粮;其次,为了控制漕弊的继续扩大,对各级交代拖延未结的,其中既有旧欠,也有新亏,林则徐采取了“专严于提新,而渐贵其补旧”的“截流”办法(37)。再次,竭力筹办渐漕,劝戒兼施。严厉处分办漕迟误的震泽县知县张享衡,使漕运有了新的转机。此外,林则徐还想进行重大的改革,并且在他思想上已经形成了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如“正本清源”、“补偏救弊”、“补救外之补救”、“本源中之本源”等,但由于林则徐职权有限,此改革方案未能真正实现。
林则徐虽未根除漕政弊端,但由于他以报国忧民之心,躬亲任事,剔除漕政弊端,立定章程,限制州县浮收和旗丁勒索,规定闻坝人夫费用,派遣精干官员验漕督运,保证漕运的畅通,并且亲自多次到镇江促漕船卫,帮渡江,因此,当时江苏的漕政改革还是取得一定成效的。
2、盐政改革。清朝的盐务承袭了明朝的“纲盐”制度。这个制度使盐官和“纲商”相互勾结,垄断食盐市场,哄抬盐价,这不仅危害人民的日常生活,且造成官盐滞销,如两淮,岁应行纲盐一百六十余万引,道光十年(1830 年),仅销售五十万引,不及三分之一,亏空税银五千七百万两。这样使封建王朝的盐税收入受到威胁。“纲盐”制度实行了二百多年,成为一大弊政。
道光十一年(1831 年),陶澍等人大力剔除盐政弊端,大删衙门陋规、窝价、坝杠、岸费等浮费。次年对盐务进行了重大改革。仿效明代王化的“票法”,在淮北推行“盐票制度”,废除“纲盐”制度,允许任何愿意运盐的商人领票,“先课后盐”,进行自由运销。此法在淮北推行后,市场繁荣起来,保证人民生活用盐,同时官盐运销大畅,增加了盐税收入。林则徐对陶澍的盐法改革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在《甲午纲淮北盐课奏销额款全清摺》里,他奏称:“统计甲午一纲,课已全足,引仍多余。实为票盐畅行之效”(38)。他在兼署盐政期间,继续推行淮北的票盐,他要求“运司暨总办票盐并场局各员等仍遵照定章认真经理,以期久远畅行”(39)。票盐制度的实行,有利于人民的生活,同时对活跃和发展商业资本起了一定作用。
(五)热心办社会福利事业 林则徐在江苏期间,曾亲往苏州育婴堂验收扩建的二百多间房舍,亲自察看收养的二百四十多口私婴,继乳婴和残废留堂学艺的少年儿童(40)。有些士绅在太湖之滨办起“崇善堂”,做好事,林则徐从道义上物质上都给予大办支持(41)。
(六)重视农业生产 林则徐深知农业问题关系到人们的生存和社会的安定。因此,他每到一地都很重视农业生产,具体表现:1 兴修水利。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林则徐致力于疏浚河道,治理水利。道光十三年(1833 年),林则徐开始筹划治理浏河和白茆河,并派布政使陈鸾以及李彦章、黄冤等人负责具体工程的规划和实施。浏河工程共计一万五百余丈,费用估银十六万五千余两。白茆河工程长七千八百余丈,费用十一万两。林则徐决定浏河工程费用由官府借支,白茆河工程费用,由官民捐办(42)。为此,他动员有关人士资助。他在给有关人士的信中说:“弟昨起松,太沿海一带,履勘塘工并以督劝集捐,用历嘉、宝、华、娄、上、青诸邑,往来旬日,甫返吴门”(43)。此事,林则徐也带头捐银一千两,供修治白茆河水利工程之用。
在资金费用基本筹齐的基础上,白茆河挑浚工程于三月初一日兴工。浏河挑浚工程三月初八日开工。在疏浚河道工程进行的过程中,林则徐不辞艰苦,在开浚浏河之役,他“每坐小舟,数往来河上,察勤惰、测深浅,与役人相劳苦,不烦供亿”(44)林则徐还亲往“浏河查工”,“看海口拦坝”,二次到白茆河工地,又赴海口“视潮势,议筑坝”和“看工”(45)。
浏河、白茆河疏浚工程完工后,林则徐还疏浚了七浦、徐六泾之口,昆山的至和塘,无锡太湖之茆淀。又在苏州江口建造了宝带桥。与此同时,林则徐兴修运河张官渡地方的越闸和正闸,并挑浚练湖淤泥,培高湖的西、南两面,以利漕运(46),并亲自到丹阳、丹徒等地验工(47)。他又修筑了宝山、华亭两县一带的海塘。后来还倡导和批准江南、江北各地兴建了一些小型水库。他还疏浚了盐城县皮大河等。上述兴修水利工程的完成,对抵御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起了很大的作用,如“甲午(1834 年)秋之大雨,乙未(1835 年)夏之亢旱,皆几几为害,赖水利治,岁仍报稔”(48)。同时,灌溉了江苏的大片农田,对江苏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由于林则徐在江苏兴修水利功缋显著,道光帝曾二次召见了他,并提他为河东道总督。
林则徐在兴修水利的实践中,认识到“赋出于田,田资于水,故水利为农田之本,不可失修”(49)。后来,他还把兴修水利的实际经验加以总结、提高,上升为理论,写出了水利专著《类辅水利议》,并为太仓人王守山所著《婆水文征》书作了序,对后世的水利事业起了借鉴作用。林则徐不愧是精通水利业务的官员,也是水利学家,他为我国的水利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2、重视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为提高农业生产产量,就必须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对此:林则徐做有如下几件事:第一、推广良种。林则徐认为提高产量的关键在于良种道光三年(1823 年)十一月十三日,林则徐离京返苏途中,他在回苏途中,曾“携淮北麦种归,散插各乡”(50),以发展和恢复江苏的农业。道光十四年(1834 年)五、六月间,林则徐亲自在自己的抚署后园内试种早晚稻,经过他的认真细心的培育,结果“俱已升浆”(51)。他发现湖北稻种穗长而粒多,比苏北里下河地区的稻种为佳,在推广中取得成效。同年,林则徐还从福建、湖南等省引进双季稻种,试种获得成功,并逐步向民间推广。第二、推广种早稻。道光十四年(1834 年)二月,林则徐为李彦章所撰《江南催耕课稻编》写序,反驳江南“不宜种早稻的说法,力申种早稻之利”。其中如间种及“田不必再耕”,“早稻之根即以粪其田,而土愈肥”等说都颇有见地。第三、支持潘曾沂推行“区田法”。林则徐的友人潘曾沂于道光七年(1827 年)设丰豫义庄,并于次年在义庄推行区种法,著《区田法》,以改进农业耕作技术,林则徐对此十分重视和支持,亲自写了《区田歌为潘功甫舍人作》一诗:“田父尔勿喧,听我区田歌。区田所种少为贵,收获仍倍常田多。……下不遗地力,上不违天和,及时勤事无蹉跎。……翻泥欲深耙欲细,牛背一犁非漫拖”(52)。在林则徐的支持下,道光十三年(1833 年)正月,潘曾沂又进一步推行“区田法”以改进农业生产。第四、推广龙尾车。林则徐很重视新农具应用。当时农具改革家齐彦槐仿制西法水车龙尾车。林则徐得悉后,不仅亲自到现场看试用,而且想到推行于农用和治水等方面。齐彦槐曾有《龙尾车歌》记其事:“侯官中丞今大贤,讲求水利筹农田。闻余述作亟欲睹,二龙跃上荆溪船,草桥试车日卓午,倾城土女观如堵塘宽十亩深二尺,车轮七寸才三刻,中承大笑与我言,此利不止关田园,……”(53)。林则徐这样重视农业生产技术情况,在当时是十分可贵的。
综上所述,林则徐在江苏做有整顿吏治、禁烟、救灾、改革、慈善事业、发展农业生产等好事,并取得很大成绩,这对当时江苏的社会稳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很大促进作用。他成为江苏历史上的“能官”、“名臣”,有远见的实干家,后人为了纪念他的功绩,于同治五年十二月在长州县建造林文忠公祠,冯桂芬还写了祠记,表达江苏人民对林则徐的怀念之情。
今年是林则徐诞辰 210 周年,我们纪念林则徐,就是要学习他爱国、爱民的精神,把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搞好。
注释:
(1)(3)(15)(19)(36)(48)(52)林则徐:《云左山房文钞》卷 4、卷 4、卷 4、卷 2 卷 1、卷 1 卷 2。
(2)(8)杨国桢:《林则徐传》第 43 页、第 76 页
(4)(16)(17)(20)(27)(30)(33)(34)(46)(53)来新夏:
《林则徐年谱》增订本,第 116 页、第 130 页、第 121 页、第 78 页、第 108 页、第 141 页、第 143 页、159 页、第 159 页、128 页。
(5)(12)(14)(28)(31)(37)(42)(49)《林则徐集·奏稿四》上,第 127页、第 57 页、第 141 页、第 78 页、第 141 页、137 页、第 160 页、第 237页至 238 页。
(6)(41)《鸦片战争》第 6 册,第 264 页、第 264 页
(7)(25)《清史列传》卷 38,《林则徐传》。
(9)(40)(45)(47)(51)《林则徐集·日记》第 143 页、第 185 页、第135 页至第 136 页、第 170 页、第 136 页。
(10)(11)冯桂芬:《显志堂稿》卷 1、卷 12。
(13)张际亮:《张亨甫全集》卷 13
(18)《道光朝外洋通商案》见《史料旬刊》第 15 期。
(21)(22)《林则徐集·公牍二》第 3 页至第 4 页、第 6 页至第 7 页。
(23)欧阳昱:见《闻锁录》前集。
(24)《林则徐集·奏稿二》上,第 5 页。
(26)《国朝先正事略》卷 25。
(29)李彦章:《江南催耕课稻编自序》、《榕园文钞》卷 3。
(32)陆以恬:《冷庐杂识》卷三,《担粥》。
(35)《元长和丰备义仓续编》(苏州文管会藏稿)。
(38)(39)林庆元:《林则徐评传》,第 75 页、第 75 页。
(43)林则徐任江苏巡抚,修治白茆、浏河水利时,给有关方面的一封信札。稿藏上海历史文物陈列馆。
(44)钱宝琛:《壬癸志稿》卷 1,《名臣》。
(50)林聪:《文忠公年谱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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