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港头镇中央公园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福清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北与长乐区、闽侯县、永泰县交界,西与莆田市毗邻,东隔海坛海峡与平潭县相望,南濒兴化湾与莆田市南日岛遥对,地处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中部枢纽和省会中心城市福州南翼,素有“文献名邦”之称誉,下辖7个街道、17个镇。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福清市港头镇镇区,村庄沿港湾密布成“U”形置港道之首,故称港头。
中央公园片区位于福清市港头镇中心镇区,现状主要居住用地在镇区的中部,其商贸、居住用地已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形成拥挤之势。为了镇区更好的有序聚集发展,片区的建设将疏解旧区人口,盘活旧区土地,扩展和完善原有的商业用地,将其发展为镇区主要的商业与贸易中心,内设一个为本镇及周边村镇服务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市场,突出其商贸中心的作用。推动镇区与周边地区多位一体的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形成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城镇。
本次规划地块,均位于港头镇五星村村域范围内;规划总面积占地 13.56 公顷。
针对地块现状主要矛盾和整体发展的建设要求,优化片区的用地功能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为规划管理和后续开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改善港头镇核心区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致力于构建一个生态宜居、商业市场体系健全的城市功能区。
功能定位:中央公园片区地块作为福清港头镇核心的城市功能区和宜居宜业的综合性片区。
规划地块主体功能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教育用地、公园绿地为辅。
本次控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量13.56公顷。其中:
(1)城镇住宅用地4.4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 32.61%。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4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3.10%;其中教育设施用地面积0.42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2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23.59%。
(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9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14.34%;其中公园绿地1.65公顷;防护绿地0.30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3.3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 24.72%。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3.3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22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1.64%。其中水工设施用地 0.22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