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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福清市明旺食品有限公司落址融侨开发区

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3 13: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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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名称为融侨开发区工业储备地2013-01号(预申请单位:福清市明旺食品有限公司),地点位于宏路街道新华村(具体详批准的选址红线图)。
2.用地情况:用地面积约为51365.767平方米(合77.05亩),本项目涉及5435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代征至道路中心线),涉及1785平方米绿化带用地。
3.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M)。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1.3——1.8(含1.3,1.8),建筑密度为40%——45%(含40%,45%)。
5.建筑规划要求:A、东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距离5米以上,西侧临18米规划路部分建筑红线后退规划路边线距离H<10m的为6米以上,10m<H≤24m的为8米以上,24m<H≤60m的为10米以上,H>60m的为12米以上,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主要朝向低层为5米以上,多层为8米以上,24m<H≤60m的为10米以上,H>60m的为12米以上,次要朝向低层为4米以上,多为6米以上,高层为9米以上;B、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对应的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C、在满足上述要求同时,并应满足建筑、环保、消防等间距要求。
6.交通出入口方位:规划路。
7.绿化:绿地率为10%——20%(含10%,20%)。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1)停车泊位的配置按《福建省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规定执行;(2)应按规定配备垃圾收集存贮、传达室等配套设施。
10.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今后建设应以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其他:(1)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的程序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3)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要求自行取得各相关行业许可。
12.选址依据: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该项目用地范围图。
13.该项目原于2013年1月14日审批,因地块内涉及有条件建设区且红线范围与福建星胜丰物流有限公司红线部分重叠,建设向我局申请重新办理选址手续,原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函》(编号:融规地[2013]第007号)及红线图作废。
14.备注:该项目东北角一用地为民用加油站的用地,应建设单位申请,将其从用地红线中划除,我局给予重新校核,而原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函》(编号:融规地[2013]第062号(校核))及红线图予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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