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林意可,名有诚,字意可,号紫溪,官章壁,福清县万安乡苏田里(今福清市渔溪镇苏田村)人,系迳江林氏第十一世祖、始迁苏田一世祖林则辉之子。因其第六子林建鼎在清朝乾隆十七年(1752)壬申万寿恩科高中榜眼,被诰封为中宪大夫。他一生勤俭,为人诚恳,乐善好施,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佳话。林意可出生贫寒,相传他以放鸭为生,从肇基祖地的上迳村到渔溪再到苏田,这十多公里的江河野地,都曾留下其放鸭的脚印。无论风调雨顺的好年景,还是洪涝干旱的灾害年,他都是勤俭持家过生活。 由于迳江林氏丁口渐庶,开始分支,当年林意可便随父亲从上迳迁居苏田。而此前的苏田村,经历苏、周两姓的演变,已使这个原本富庶的乡村变成断垣残壁、破碎不堪。重建一个村子何等之难,况且自家仅以放鸭为生? 但人生总会有际遇。有一年干旱,苏田溪断流,唯有一处叫“金满塘”深潭尚未干涸。林意可便将鸭棚扎在溪墘边。一天,“金满圹”深潭漂浮出10多根木头,鸭子吸着漂浮在木头上的苔藓和软体动物。林意可将浸湿的木头捞上岸边,心想等晒干后搬回家里当柴火烧。正好这时南升村表弟路过苏田,林意可就让他扛几根回去当柴烧。这位郑姓表弟盛情难却,扛了两根。因为太湿重,走到半路,他就把木头扔在路边的田沟里。 几天后,林意可将剩下的几根晒干的木头用斧头劈开,准备当柴烧,万万没有想到木头里藏着的银元散落满地,真是天赐财宝。过了几天,又见南升村表弟,林意可问他扛回的木头能不能烧,这位表弟不好意思地说:那天拿的木头,因太湿重,没有扛回家,扔在路边的田沟里。林意可听后随即去看,幸好还在,顺之扛了回来,劈开一看,也藏有银元。10多根藏有银元的木头,让林意可发了大财。 话说林意可放鸭拾银元,天赐财宝。按当时乡村习惯,头一件事就是置家产盖房子。于是,他在苏田溪埔旁边选了一块平坦地块,请土木工人帮助盖起房子。 这时林意可已有四个子女,决定大手笔盖一座三落进院的六扇厝。因为大兴土木,人手不够,他也雇了几个义女(福清土话,即丫鬟)。有一天,一位连姓丫鬟路过木工场,她不管三七二十一随便走过,正好跨过放在地上的中脊梁(在封建时代,不准妇女有此违禁行为)。木工师傅当即责备她:“你一个丫鬟胆子有这么大,敢跨中脊梁?”连氏丫鬟顶嘴答道:“三鼎甲(古时殿试第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的总称)都要从我胯缝下出来,中脊梁有什么了不起?” 木工师傅就禀告主人林意可。林意可听了,不但没有责备连氏丫鬟,反而认为此人出言不凡,很有胆识。他决定待房屋盖好后,选个吉日娶连氏丫鬟为妾。 林意可心胸宽达,善待连氏丫鬟,清朝雍正二年(1724)连氏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就是后来高中榜眼的林建鼎。 林意可拾到银元后,没有忘记“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一古训。于是,他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兴办教育,当时叫“私塾”,希望年轻一辈能够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林意可娶连氏之后,又娶柳、兰两氏为妾。妻妾们为林意可生育了8男3女,后来苏田村林氏子孙满堂,逐步形成八个房系的大家庭,其中林建鼎一脉,苏田村人现称之为“六房”。 为了让后辈子孙受到良好教育,林意可先在苏田灰埕底办了一所私塾,又在苏田村后落盖起一座学堂,聘请私塾教师培养子孙。据苏田林氏族谱记载,林意可8个儿子,除第三子早逝外,7个儿子都有功名:长子林光斗字为龙,郡庠生,诰封奉直大夫;次子林光魁字为梅,贡生;四子林光迁字为宁,岁进士;五子林光圭字为璋,列授征仕郎,候选直隶州;六子林建鼎字为铉,高中榜眼,乾隆钦点二等御前侍卫官,后派往甘肃中卫灵川府(今宁夏)任副总兵;七子林光泰字为开,邑庠生;八子林光池字为瑶,雍进士,候选州司马。仅乾隆至光绪年间,苏田村共出岁进士、雍进士、乡进士26位。 林意可早年放鸭,他每日要赶着鸭子走乡村、过溪流,从上迳至渔溪一带的池塘、溪水,他都了如指掌。他看到洪水给农作物带来的灾害,也见到干旱给乡人带来的困惑。 有了钱之后,他首先想起每遇暴雨就可能成灾的院林溪。于是他带领子侄,在该溪的上游筑堤造坝拦水,一为蓄水防干旱,二可调节水量,防止洪水冲刷下游农田,后人称之“意可坝”并流传至今。 南湾村与院林村是近邻乡村,村民们看到林意可热心公益,自己在修建紫云桥筹款不足时,也请林意可襄助。今天在南湾村仍有一块“重兴紫云桥纪念石碑”,也有这样的记载,“吾邑西南三十里有地名坂头,为通都之孔道,大溪横亘其间,春夏水涨,深不可测,旧有桥曰‘紫云’,载在邑乘,因水激冲圮久废……僉(意即众人)议重兴,以复旧观,恐之费浩大,所鸠之金不足,集事相与造。本里善士紫溪林公(林意可号紫溪)之虑而请焉,公慨然自任大出其囊中镪1000两白金……林公为德于乡,不惜解囊,以成众美”。 林意可的慷慨善举已流芳百世。《福清县志》在建置桥渡一节中,有这样的记述:“万安里陂头,乾隆丙寅年(1746)林壁倡捐造”(林壁是林意可的官章)。这座桥的石碑上也有记载:“自丙寅季秋始事,公与同事诸人往来营度,不遗余力至今岁之夏方得讫工。”其记述与《福清县志》上的时间一致。
作者:林民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