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咨询国外儿童出生申报的问题

綠光 发表于 2020-1-15 16: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10866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咨询国外儿童出生申报的问题,缺少侨务出具的不受理(批准)定居通知书。
我们去办理这个通知书,被告知要有稳定居所的房产证,但是我是福清农村户口,没有房产证。
要如何办理国外儿童出生申报。
望答复。

事件地点:福清市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美国
按榕政侨[2019]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属于华侨身份落户的需提交合法稳定的住所材料。
合法稳定的住所是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依次申请定居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名下的住房。
请人不具备华侨身份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交验末次入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交验在国外合法居留的证件(需驻外使领馆的中文认证,无法提供认证的,以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代替)和复印件。
3.个人承诺书。
具体可前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厅二层18-20号窗口咨询办理,咨询电话:85222521.福清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于 2020-01-15 10:03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0-1-15 17:18:58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4-25 17:59 , Processed in 0.052055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