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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伪造、销毁证据资料!福州一家建筑公司被通报

福清好房网小编 发表于 2019-4-19 18: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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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教授说房

2019年4月19日,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福建中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批评的通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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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0日,仓山区盖山镇后坂村南二环路往林浦路引桥出口与林浦路连接处35号路灯灯杆发生供电设施漏电事故,2人死亡。根据《仓山区林浦路“6.20”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福建中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被调查期间参与伪造、销毁有关证据资料,上述企业相关人员已确认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事实。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落实仓山区林浦路“6.20”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函》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决定对福建中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差异化监管名单,进行重点监管。

请全市建筑业企业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建设工程活动,同时要树立自律意识,诚实守信,加强管理,共同促进建设工程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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