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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建设志:第十二章 园林绿化 / 第四节 庭院绿化

大姐姐 发表于 2019-2-25 14: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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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庭院绿化

1976年,机关、学校、工厂开始在庭院内栽花、种草、植树。1986年,县组织园林评选,福清第一中学、融城镇政府机关、华侨罐头厂、县委县政府机关、部队七二二医院、福清卫生学校、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县看守所、华侨影剧院、侨联大厦、实骑小学、清华糖厂等12个单位,被福清县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福清第一中学、县府大院、七二二医院、福清卫生学校等荣获福建省“绿化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1994年,随着城区住宅小区绿化工作的开展,各单位的专用绿地也开始注重规划、设计。(看福清FQLOOK.CN)福清第一中学、福清第二中学、市委党校、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等单位的绿化,还邀请市园林局协助重新规划、设计、改造和指导花木养护工作。1995年,耀华玻璃厂、冠捷电子厂、宏路镇政府机关、阳下镇政府机关、福清第一中学、32822部队医院、融轿大酒店等lO个单位被评为市庭院绿化先进单位。自1988——1995年,全市涌现出17个省级绿化红旗单位,11个福州市绿化先进单位,评为福清市花园式单位24个、先进单位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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