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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清公安交警宣传小分队将“交通安全课”精准送到老人与孩子身边,用一系列贴心举措,编织起一道坚实的冬季平安防护网。
福清公安交警针对老年人冬季出行特点,在人流较多的公园、广场设置了宣传服务站,同时将宣传触角深入农家院落,民警结合冬季昼短夜长、雨雪雾天气多、衣着厚重行动迟缓等特点,通过发放交通安全手册、讲解事故案例等,重点提醒老年人早晚外出务必穿着鲜亮或有反光条的衣物、过马路时切勿抢行、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不违法载人、远离大型车辆盲区等,用朴实直白的语言,解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乘坐超员车的危害,将安全理念融入乡村生活的脉络之中。
在上放学高峰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门口的“护学岗”不仅是秩序维护点,更是流动宣传点。福清公安交警利用家长接送孩子等待的片刻,开展针对性宣传。同时,民辅警走进校园,借助国旗下的讲话、班会课等向孩子们传授“知危险、会避险”的常识,鼓励他们当好家庭交通安全的小小监督员。
针对“一老一小”群体的冬季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将持续贯穿整个冬季。交警部门还将联合社区、学校、养老机构等多方力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旨在全面提升老年人与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没有斑马线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左右来车,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步行出行时,一定要注意走人行道,千万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走,避免被过往车辆撞到;此外,在路边行走时,注意路边停放的车辆动态,防止被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倒。 出行时,尽量结伴同行,应避免或减少夜晚出行,如需夜晚出行最好有年轻人陪伴,并且穿着颜色鲜亮醒目的衣服,这样能够更好地引起车辆驾驶人注意。 老年人外出时应优先考虑乘坐公交车,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超标电动二(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若要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出行,不得载超过12周岁的乘坐人员,且驾乘人员都需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自行车时,横过道路需做到伸手示意,确认安全后下车推行;行驶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或靠路右侧通行;通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出门乘坐车辆,一定要选择安全、正规的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带“病”车、农用车,乘车时还要系好安全带。此外,作为子女,一定要劝阻、监督老年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他们主动学习交通文明知识,改掉交通陋习,守法出行,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带领孩子过马路时,做到以下两点: 为孩子做好榜样,不闯红灯,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通道过街。没有过街设施的,要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人行横道有红绿灯时请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要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 过街时,不要松开孩子的手。小孩天生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又较弱,容易出现猛跑、横冲直撞、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的现象,所以,家长一定要牵着孩子过街,注意观察路况,防止发生意外。
家长一定要教会孩子不在停驶的车辆周围玩耍,要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等,在户外玩耍时一定要看好孩子,不要让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外。 孩子天性活泼好动,加上好奇心的驱使,在乘车时很容易从车窗探出头或将身体伸出车外,有些家长疏于看管,车辆一旦急刹或者与其他车辆、路面交通标志刮擦,孩子极易受到伤害。 安全头盔,是遇到意外时最后的一道生命防线,它可以保护头部免受外力重创,有效降低事故伤亡风险。 家长要以身作则,日常骑行中自己要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为孩子购置大小适中、符合认证标准的头盔,带着孩子骑行时要为他们系好卡扣,避免出现晃动、松散。 我国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车上道路行驶。这是由于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如果骑车上路的话,很可能会发生危险。 年满16周岁才可骑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骑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上骑车。骑车时千万别分心玩手机,更别单手骑车、嬉笑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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