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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5日起,价格下调

安冶老三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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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航司通知

自2026年1月5日0时起

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征收标准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20元;分别下调10元和20元。

二、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来源:湖北发布、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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