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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丨江阴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游园活动

梦想何先生 发表于 2024-4-20 14:3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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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近日,江阴司法所联合镇社工站、福州市小桔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单位,走进福清市高厝初级中学,开展以“‘未’爱而行,以法护航”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游园活动。

 

—活动现场—

游园活动中,同学们纷纷驻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展览区,认真阅读展板上的内容,加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在互动环节,同学们通过完成挑战任务,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深入细致地讲解有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禁毒禁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镇社工站工作人员还向同学们发出倡议,教育引导同学们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不做可恶的欺凌者。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小礼品100份,有效增强了同学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也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下一步,江阴司法所将继续拓宽普法渠道,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让法律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全力护航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来源:法治福清

文明福清

2024-04-18 16:58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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