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羽 发表于 2021-7-12 17:23:08

小区电梯维修问题

绿洲广场小区有1#楼和2#楼两栋楼,现物业一直强调,1号楼的电梯不属于公共部分,更不能用公共维修基金来报销这是为什么?这电梯只能是1#楼业主使用,那2#楼的业主过来是要爬楼梯吗?那如果将来2#楼业主也使用了1#楼电梯,是不是就可以用维修基金来报销?那到底电梯属不属于公共部分?我们是否需要缴纳分摊维护电梯的费用?<br>事件地点:绿洲广场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1-7-12 18:27:16

市民朋友:您好!关于绿洲广场电梯维修问题,根据《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使用维修资金,按照以下原则分摊费用:(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部位属于单幢或部分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费用由相关受益的业主按照其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1号楼的电梯属于1号楼业主共有设施设备,其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需由1号楼栋的业主共同分摊,维修方案需由受益业主共同确定,业主如需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相关建议。<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bsp于&nbsp2021-07-12 09:16&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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