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发表于 2019-3-31 17:30:00

福清城乡建设志:城区建设第七节消防—制度

三、制度

共和国成立后,为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消防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 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消防管理制度。
1957年后,公安消防中队与城建部门配合,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t凡新建楼房,从设 计、施工到验收,无消防设施的,不得交付使用,新建单位内部必须安设消防栓,在城区供水建设中,应在街面安放消防水桩,在整治街道以及居民区建设中,应尽量疏通消防渠道,保证消防车辆进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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