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与规划范围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片区(基本单元350181-48-A)位于福清东南部江阴半岛,以疏港新江公路连接福厦交通走廊,通过江阴高速公路支线和福厦高速铁路江阴支线以及沿海201省道,与区内路网连接,形成便捷的交通网络。
规划范围:东至新江公路,北至林芝路(南尾山附近),西至海岸,南至港前大道,总规划区范围1505.8公顷。
功能定位
以化工和现代物流为主导的临港产业基地。
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1505.81公顷,扣除水域等非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1450.32公顷。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物流园区及化工园区”的规划结构。
“两区”:以化工园区和现代物流园区形成的两个区。
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
本区工业用地包括二类工业用地(M2)、以及三类工业用地(M3)。规划工业用地983.0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67.54%。
(1)二类工业用地
规划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115.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7.96%,主要位于林芝路的东侧。
(2)三类工业用地
规划三类工业用地面积约867.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9.58%,规划区大部分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
2、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181.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2.45%。主要为位于规划区南侧的铁路物流园区和保税园区。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本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加油加气站用地(B41)。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约0.7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05%。
(1)加油加气站用地
规划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约0.74公顷。
4、公用设施用地
本区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U1)、环境设施用地(U2)以及消防用地(U3)。规划公用设施用地40.8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80%。
(1)供应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含供水、供电及供燃气用地,用地面积为23.77公顷。供水设施主要为现状的东江水厂。供电设施主要为分布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多处变电站(含自身企业变电站)等。
(2)环境设施用地
环境设施用地主要为排水用地,即现状的江阴污水处理厂及新规划的污水处理厂。
规划环境设施用地面积约16.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3%。
(3)消防用地
规划消防用地面积约0.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0.04%,为规划的消防站。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118.5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15%。
规划共设置1处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约为1.28公顷。
规划轨道交通用地面积约为8.25公顷,现状已建成,作为疏港铁路。
其余为城市道路用地面积约为128.08公顷。
6、绿地
规划绿地面积约121.5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35%。
主要位于道路两侧,起到安全隔离及高压走廊安全防护的作用。
六、土地利用强度
本基本单元总用地面积约1505.8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455.4公顷。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181.2公顷,工业用地面积为983公顷。工业仓储容积率、建筑系数及绿地率等均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七、三大设施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区内不涉及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现状管委会位于规划区外围东南侧。
2、道路与交通设施:
规划区内道路与交通设施主要为社会停车场,用地控制采用实位控制的方式。根据专项规划设置,用地规模约为1.28公顷。
3、公用设施:
规划区设置实位控制的公用设施主要为供应设施用地(U1)、环境设施用地(U2)以及消防用地(U3),均为实位控制。市政公用设施布局根据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工程量、负荷等测算,合理分级设置,具体控制详见相关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