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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征税对象是…

 
陈?? 发表于 2021-10-25 09: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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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 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来源: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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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3)
绝色 | 来自福建
房产税征不起来的,损害的是制定这条例人的利益,人家才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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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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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 18:50:3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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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 | 来自福建
终于要出来了,等到落实到法律层面,全国实行还要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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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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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11:10:47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颇无争议 | 来自福建
都提了不知道多久了,真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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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1-10-26 23:03:5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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