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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福州市旅游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碧桂园华榕世纪城的拆迁房为何给认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深邃 发表于 2019-6-25 12: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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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华榕世纪城2号楼有两栋钉子户,地产方和街道都表示无法拆迁,因为是历史风貌建筑,2016年3月经过福州市旅游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认定,贵所还发函就地保护。
试问祖厅为何能认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福清乡下多得是这种祖厅。
听闻该钉子户,表示该屋是历史风貌建筑,要价1个亿。
拆迁难度巨大。
请问,该拆迁户房屋有何特色,被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风貌在哪,历史意义在哪? 业主们,谁不知那是老宅子,盘踞碧桂园华榕世纪城2号楼位置,实为纯正钉子户。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碧桂园华榕世纪城(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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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您所反映的碧桂园华榕世纪城2号楼被认为历史风貌建筑事宜,请向福清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咨询。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于 2019-06-20 19:42 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石竹街道龙塘村17号及52号周氏名居属于历史建筑普查点,根据福州市名城委意见,建议“在规划设计中优化方案,就地保护这两处建筑,可作为旧屋区改造中的相关配套设施予以使用。
若特殊原因无法就地保护的,请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后,采取就近迁移保护,移建方案报福州市人民政府审定。
”目前建设单位已将上述两栋融入规划设计中。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于 2019-06-24 15: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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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25 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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