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地块信息]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清展路(福俱大道至福兴大道段)B段...

番薯娃 发表于 2018-9-23 13: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4439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因清展路(福俱大道至福兴大道段)B段市政道路项目建设需要,福清市人民政府作出《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清展路(福俱大道至福兴大道段)B段市政道路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融政〔2018〕32号)(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对下列范围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清展路(福俱大道至福兴大道段)B段市政道路项目(具体范围以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85153979。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清市玉屏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福清市江滨路33号),电话:85251971、85222827。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房屋征收决定书》(融政〔2018〕 32号)。  
五、签约期限: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1月5日。具体签约事宜由玉屏街道办事处办理。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六、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七、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决定书》(融政〔2018〕32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3-28 17:31 , Processed in 0.080217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