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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福清政府储备地2013-045号方位与规划条件

鱼丸女士 发表于 2018-9-23 13: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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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规划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政府储备地2013-045号,地点位于音西街道珠山村。 2.用地情况:总征地面积约为33548平方米(合50.32亩),具体面积今后以国土部门核定的为准。 3.用地性质:商业用地(C2)、二类居住用地(R2,公寓式住宅)(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0%以上)。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2.5~3.2(含2.5和3.2),建筑密度为23%~28%(含23%和28%)。 5.建筑规划要求:1)东侧建筑红线后退12米规划路边线距离低层为6米以上,多、中高层为8米以上,10~18层的为10米以上,19层及其以上的为12米以上,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主要朝向低层为6米以上,多、中高层为9米以上,10~18层的为12米以上,19层以上的为15米以上,次要朝向低层为4米以上,多、中高层为6米以上,高层为9米以上;2)商业用房层高不得超过4.5米,居住用房层高应为2.8~3.2米;3)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80米,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0米;4)建筑间距应满足规划、消防、防火安全间距、环保等有关规定要求;5)本项目建筑具体后退用地边界红线、规划道路路边线距离和建筑间距,将根据规划总平设计的建筑高度、层数、朝向再予以确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东侧、南侧。 7.绿化: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1)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置;2)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3)垃圾集散间,设1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4)公共厕所,设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沿规划路设置并对外开放,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应移交当地政府环卫主管部门;5)社区卫生服务站,设1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6)以上未注明产权归属的,均按榕政综{2011}20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确定其归属权,本地块内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0.其他:(1)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应报环保部门审批,若无法满足要求,应另行选址并重新审批;(2)停车泊位的配置按《福建省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规定执行;(3)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选址依据:1)2012年12月27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34号;2)2013年7月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音西街道联合提供的该项目用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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