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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土地志:第三章 地籍管理 / 第三节 土地变更

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12 15: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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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地变更


一、土地变更调查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工业用地逐年增加,城乡居民点、交通用地不断扩展,农业用地内部结构调整以及荒山绿化等引起地类的大幅度变化,使得1990年的土地资源详查成果同实际情况形成现势性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门)》以及省、福州市土地管理局的工作部署,福清市于1993年7月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由福州市土地管理局、福清市土地管理局、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系等组成工作班子,经过半年时间的工作,基本完成了福清土地变更的调查任务。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福清市现有土地总面积为2927141.8亩,其中耕地677756.5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15%I园地121271.4亩,占4.14%;林地901509.4亩,占30.8%;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15000.02亩,占7.35%;交通用地25797.2亩,占0.88%;水域768184.6亩,占26.24%;未利用土地217622.78亩,占7.43%.与1990年土地详查结果比较,(看福清FQLOOK.CN)福清市土地变更范围广、变幅大、涉及地类多。从1990年至1993年近3年时间内,全市土地变化面积约为76604.57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1%.土地变更涉及到7个一级地类(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36个二级地类(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早地、菜地、果园、茶园、桑园、其它园地、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城镇居民地、农村居民地、独立工矿用地、特殊用地、盐田、公路、农村道路、港口码头、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苇地、滩涂、沟渠、水工建筑、荒草地、裸土地、裸岩石砾、田坎、沙地、盐碱地等)。
(一)耕地
比1990年减少33032.13亩,其中灌溉水田减少24803.26亩,占减少耕地的75.09%,减幅为7.06%;旱地减少7565.24亩,占耕地减少数的22.90%,减幅为2.39%.其余二级地类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减幅在1.22%——2.19%之间。变更面积最大的为海口、宏路和城头等镇,分别为6083.5亩、3897亩、3502.3亩。
(二)园地
总面积增加7347.2亩。其中果园面积增加7128.4亩,占园地增加数的97.04%,增幅为6.74%I茶园面积增加218.78亩,(看福清FQLOOK.CN)占园地增加数的2.96%,增幅为6.46%.果园增加的面积中,相当部分是由耕地转变来的。变更面积最大的为海口和东张镇,分别为3236.9亩和2183.6亩。
(三)林地
总面积仅增加336.82亩。其中灌木林、疏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均呈减少趋势。未成林造林地面积减少3897.53亩,减幅为3.45%.苗圃、有林地和迹地 .均呈增加趋势,其中面积增加最多的为有林地,计4166.16亩,增幅最大的为迹地,达76.6%.未成林造林地减少的原因是,其中一部分已由未成林转变为成材林,其地类也相应转为有林地。变更面积最大的为东张镇和城头镇,分别为9451.27亩和676.7亩。
(四)居民点和工矿用地
其中建制镇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分别增加7469.89亩和12310.98亩,增幅分别为133.44%和112.13%.两类二级地类增加的面积分别为该一级地类总增加面积的35.91%和59.20%.村庄面积减少1420.14亩,减幅为1.15%.(看福清FQLOOK.CN)前两类用地除一部分由村庄用地转变来以外,大部分是由耕地转变来的。特殊用地面积略有减少,但盐田面积增加999.99亩。变更面积最大的为宏路、城头、渔溪和海口等镇,分别为4201.4亩、3059.6亩、2i94.6亩和1837.1亩。
(五)交通用地
其中公路和港口码头用地均有明显增加,增幅分别为14.7%和11141.11%.后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江阴下垄港码头的建成。农村道路面积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道路等级的提高,即由农村道路转变为公路等。变更面积最大的为江阴、城头和宏路等镇,分别为1145.5亩、467.5亩和300.2亩。
(六)水域
其中坑塘水面净增面积达28033.22亩,增幅达44.51%,水库水面增加79.46亩;水工建筑略有增加,为3.15亩,苇地面积不变。(看福清FQLOOK.CN)其他二级地类缩减面积最多的为滩涂,减少14503.88亩,其它河流减少489.74亩。沟渠减少844.33亩。除滩涂外,变更面积最大的为江镜农场和海口、港头、三山等镇,分别为4852.7亩、3981.4亩、3585.9亩和3501.4亩。
(七)未利用土地
其中荒草地和田坎分别减少5786.05亩和2683.54亩,分别占减少面积的67.84%和31.46%.减幅分别为6.89%和3.28%.田坎面积的减少是与耕地面积的减少直接相关的。变更面积最大的为东张镇和城头镇,分别为3293.6亩和970.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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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土地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和《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及土地的主要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及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不经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的转移,属于非法转让,(看福清FQLOOK.CN)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福清市土地管理局决定,自1992年起,对于全市范围内使用国有、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土地使用权(包括地面物变更,随之转移的)转让、出租、,买卖、抵押、赠与、交换等活动,均应持合法证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凡是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之后,需要改建、翻建的旧房,亦须经过变更登记。凡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需要变更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政府缴纳地价款(即出让金),缴纳标准见附表。地价款由市土地管理局代收,除留8%作为市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变更手续费和管理费外,其余按季度全数上交市财政专款专用。
至1993年末,全市已办理个人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有融城、音西、宏路、海口、渔溪、沙埔等6镇,总户数为144户,总面积为148447.23平方米,其中1993年办理115户,面积144307.4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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