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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土地志:第一章 土地自然条件 / 第二节 土地资源

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12 12: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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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的利用
据福清市199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成果,全市土地总面积2927141.93亩。其开发利用状况:
(一)耕地
面积677756.47亩,占总面积23.15%,相对集中分布在福厦路以东城头、海口、音西、宏路、渔溪、上迳、江镜、龙田等镇,市域中部是高产耕地分布区。
(二)园地
面积121271.37亩,占总面积4.14%,除柑桔园和葡萄园较多分布在平原外,其它园地基本上分布在低丘缓坡地。
(三)林地
面积901509.41亩,占总面积的30.8%,主要分布在北部和西部的城头、南岭、阳下、镜洋、一都、东张、渔溪、新厝等乡镇和灵石林场。
(四)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面积215000.04亩,占总面积7.35%,绝大部分分布在平原地区。
(五)交通用地
面积25797.17亩,占总面积的0.88%,形成了以福厦、大真、福北公路为骨干,沟通各乡镇公路支线,联系下垄、海口等港白的综合交通运输网。
(六)水域
面积768184.68亩,占总面积的26.24%,陆地水域大多分布于平原区域内,沿海滩涂分布在东南沿海各乡镇。
(七)未利用土地
面积217622.79亩,占总面积的7.44%,其中以田埂面积为大,占1/3强,其次为荒草地和裸岩石砾,约占3/5,分布在一都、镜洋、东张、东瀚、三山、龙田、江阴等乡镇。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程度高
福清市人多地少,气候条件优越,土地资源利用率达92.56%,比福州市的89.99%高2.57个百分点:垦殖率为23.15%,也高于福建省12.83%和福州市17.65%的水平。粮食耕地复种指数257.9%,超过福建省228.9%和福州市242.8%的水平。
(二)土地利用水平地区差异明显
福清中部低丘平原谷地区的土地开发和利用条件优于东南部低丘台地区,后者又优于西部的山地区。中部是目前建设用地、水田主要集中区;(看福清FQLOOK.CN)东南部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数量较大,是旱地的主要分布区;西部建设用地规模小,比重低,是福清市林业用地分布区;东和南面的滩涂是海水养殖区。中部地带以融城、宏路为中心构成的城镇体系,以其第二、三产业活动规模大,土地产出率高,成为福清市的经济增长极。
(三)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幅度较大
据1993年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相对于1990年土地利用详查结果,各类用地增减绝对数如下:耕地一3.3万亩,园地+o.73万亩,林地+o.03万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93万亩,交通用地+0.23万亩,水域+1.23万亩,未利用土地一0.85万亩。
(四)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快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3年内以每年3.18%速度增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4%,远高于福州市4.2%的水平。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人地矛盾突出
1993年比1990年耕地净减少33032.1亩。随着福清市经济的深入发展,开发区、投资区、工业区、基础设施等建设以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耕地减少的趋势难以逆转,人地矛盾愈益尖锐。
(二)山地丘陵利用方式单一,效益较低
福清市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45%,具有综合开发利用的优势,但未得到充分利用。(看福清FQLOOK.CN)至1993年,其利用以林业生产占绝对优势I林地结构上,用材林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52.2%.林业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0.8%,但所提供的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1.38%.
(三)滩涂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滩涂面积多达53.7万亩,至1993年,仅利用10.2万亩,占19%,尚有7万多亩可利用的滩涂未得到开发利用。已利用的滩涂,单位产值低下,可资利用的潜力较大。
(四)农业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表明,宜耕、宜园、宜林的比例为41:11:48,而利用现状为39.9:7.1:53.林业用地超出宜林地2.1万亩。
(五)土地利用缺乏统一安排
缺乏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用地部门从各自角度出发,争择区位优、开发成本低的土地,部门间出现争地矛盾。
四、土地资源利用潜力
根据福清市农业用地(耕地、园地、林地)适宜性综合评价,参评面积191.41万亩,(看福清FQLOOK.CN)其结果是适宜利用的面积181.81万亩,占参评总面积的94.98%.1993年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170.05万亩,这说明尚有11.76万亩的土地资源可资利用。对这些后备资源进行适宜程度综合评判,其中宜耕地5.35万亩,宜园地5.8万亩,宜林地0.6万亩,大部分(约占82.17%)为勉强适宜。此外,据滩涂资源评价结果,有47906.3亩可转为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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