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11

[科局公告] 刚刚!福州发布今年第1号禁火令

 
大姐姐 发表于 2025-1-10 14: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1869 7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今天

记者从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获悉

福州发布2025年第1号禁火令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市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5〕1号)要求,特下达2025年第1号禁火令,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8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县(市)区立即以政府明令的形式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公安、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应急和林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应急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1月11日至1月18日每日下午5点前向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




□ 相关阅读

141300w5swgs444kk5jpid.jpeg

141300iz3ffo3hihv35f2o.jpeg

141300fi3wmflww6p3wss6.jpeg

141300hm997xnx2ix5cc5x.jpeg

141301th3x71h9shbnxj9x.jpeg

141301eq7ki6cil6aqc6ik.jpeg

141301gwnd5dc4nkkt4x5w.jpeg

141301uah1bmelmggslqgg.jpeg


引发森林火灾面临什么处罚?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根据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森林防火“十不准”?


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不准乘车时向外丢烟头;

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李楠

新媒体编辑 兰超

监制 管慧 林亦敏


福州晚报新媒体出品,综合应急管理部,转载请注明出处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7)
清香百合花 | 来自山东
防火安全意识很重要,
收起回复
半度微凉 : 安全第一
2025-1-10 20:09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5-1-10 15:52:04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福清9527 | 来自福建
防火我做起
收起回复
半度微凉 : 注意安全
2025-1-10 20:08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5-1-10 16:24:01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野外用火安全不容忽视。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5-1-10 20:08:30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A(莫言) | 来自江苏
防火从我做起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5-1-10 20:35:37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过客y匆匆 | 来自云南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5-1-11 11:40:54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1-22 12:44 , Processed in 0.093959 second(s), 2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