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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颜“生鲜灯”一照,肉类、果蔬看起来光鲜水灵,可一旦买回家,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明确从下个月起,商家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生鲜灯”。连日来,福州开展“生鲜灯”使用排查治理,我市多家市场已更换灯具,让肉菜海鲜“素颜”上市。
上午,正值早市,记者在石竹农贸市场看到,不少商家已经将原本泛红的“生鲜灯”,换为普通白炽灯。
在肉类区 记者随机拿起一块猪肉发现 脱离了“生鲜灯”的“美颜滤镜” 普通灯光下的猪肉色泽更加自然、真实
“商家把灯光效果换成白光,产品看起来会比较真实,这样买东西也比较放心。”市民马其海说。
据介绍,“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可以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鲜艳。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不少生鲜产品显得更加诱人,色泽更美观,大大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原先商户广泛使用的‘生鲜灯’主要是红光用在肉类、熟肉制品摊位,绿光用在果蔬销售摊位,蓝光用在水产品摊位。这些灯光能够明显改变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实性状,从而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林国瑞说。
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问题,今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来误导消费者。12月起,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将面临相关处罚。
石竹商贸市场负责人林敦云表示,“按照相关部门通知,我们积极引导商户把全部‘生鲜灯’换掉,同时,市场方采购了一批符合市场规范的灯具,现已更换完毕,确保市场各类商品都在正常光线下销售,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
目前,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生鲜灯”使用排查治理,福州也对农产品销售者开展宣贯教育和前期排查,已有26家食品销售主体将“生鲜灯”更换为白光LED灯。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林国瑞表示,“在前期对农贸市场、商超相关商户进行宣贯、动员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各辖区市场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管对商户进行监督指导。近期,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组织了对部分商超和农贸市场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商超、农贸市场基本上都已完成了‘生鲜灯’的更换、改造。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针对‘生鲜灯’的更换、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文 林佳 图 林华 |